① 邰城的综述
在大邰城范围内,已经肯定了郑尚坡遗址、姜嫄遗址、姜嫄东北遗址(即太室姜遗址)、尚德遗址、法禧遗址和疙瘩庙遗址等,初步发现了内涵极为丰富的新石器时代、西周、战国、秦汉等不同文化时期的大型居址、周人宗庙和大量地下文物。目前已有古邰国遗址和郑家坡遗址被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目前邰城遗址并未全面发掘,地下还有什么文物不好断定,按照《山海经》记载,周王陵就在邰城。作为我国夏、商、周断代工程在全国选取的的三个考古点中的其中之一的郑尚坡遗址1981年宝鸡市考古队正式发掘,揭露面积2000平方米,时代约相当于二里头文化晚期至二里岗下层,中期约在太王迁岐前后;晚期约在文王作丰时。秦斄城有较多的抢救性发掘,夏邰城则未有任何发现,但地面特征足以揭开历史之谜,这是文化底蕴最为丰富的特殊环境。
在杨凌示范区李台乡圪瘩庙村、柔谷乡法喜村(柔谷乡原隶属宝鸡市管辖,2008年下半年划归杨陵区)以南,渭河北岸的二级台地上,有一处内涵极为丰富的新石器时代—西周—战国—秦汉等不同文化时期的大型居住遗址。
由于夏邰城存在春宫、閟宫、厈宫、成宫、康宫、师宫和郑宫以及功能完整的周庙群,所以可以断定夏邰城为宗周。相应地,秦斄城可以断定为西周丰都,而秦丰村(秦汧都)可以断定为西周南郑。
② 眉县的历史沿革
旧石器时代,今眉县境内就有人类活动。常兴镇杨家村多次出土的铜鼎、编钟、陶瓷酒器,说明先民在此繁衍生息的历史悠久;遍及全县的32处原始社会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,证实远古人类在此活动的足迹。
县的建置,始于春秋。 原名郿县。今眉县,在夏商时,渭水南为微国,渭水北属邰国(系炎帝之后,姜姓所封)。
西周时,微地为陆浑戎(允姓之戎);渭水北,东属邰国,西为郿邑;周穆王姬满执政时期(公元前1022~前975年)西巡时,叔齐子孙协助有功,被周穆王封侯,侯爵,因称申侯,史称其为“西申国”,为最早的申国。其国都故址在平阳(今陕西省宝鸡市眉县),后又被称作“申戎”,亦称“姜氏之戎”。
战国时代,正式设立郿县,境内有白起城。今眉县渭水南,自秦孝公十二年(前350)即设为武功县。
秦始皇统一天下,实行郡县制。在今眉县渭水北先设荣县(一说未设),后改为郿县,治所一说在今常兴镇西,一说在今车圈村。
西汉因之,渭水南仍为武功县。新莽元始五年(公元5年),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,改名曰汉光邑,渭水南依旧。
东汉初年(25),撤销武功县和邰县。永平八年(65),于渭水北之故邰城(今杨凌区杜家坡和扶风县揉谷乡法禧村、疙瘩庙一带)复设武功县。献帝中平元年(189),改汉光邑为安汉县。
西晋太康八年(287)今眉地称秦国,后复为郿县。西晋亡于汉(前赵),今眉地号曰郿城。
“自东晋元帝渡江(317),郿地虽属前赵,但因秦雍流民多南出樊沔,孝武帝(373—396)曾于襄阳侨立雍州,以郿、筑、凡阳三县隶扶风,皆遥领,非实有其地”。
北魏太平真君六年(445),改郿城县曰平阳县(一曰太延三年〔437〕)。
西魏大统四年(538),又改平阳曰郿城县。
北周保定元年(561),设温汤县,辖地为今周至县西部,眉县渭水南东部地区。天和元年(566),于县境西南斜城(今第五村乡境内)置云州。建德三年(574),撤销郿城县(渭水北)、温汤县(渭水南),县地并入周城县;是年,周城县城由今岐山县京当周城镇迁至斜城(故址在今第五村乡境内);是年撤销云州。
隋开皇十八年(598),改周城曰渭滨县。大业二年(606),改渭滨曰郿县。义宁二年(618),于郿县东部设凤泉县,并于郿县境内设郿城郡。
唐灭隋,于武德元年(618)改郿城郡为郇州,三年(620)州废,将郿县城迁今址。贞观八年(634),撤销凤泉县,其地并入郿县。
北宋景祐三年(1037)正月,翰林承旨,评定三等国,郿城属小国。
金因北宋制。
蒙古于1234年灭金,辖郿县。元初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升郿县为郿州,于东部设柿林县。顺帝至元元年(1335),复改郿州为郿县,并废柿林县,其地复归郿县。此后近700年间,一直称郿县。
清代郿县属凤翔府辖地,民国初属关中道,不久重新划定全国区划,取消道治,郿县为省辖92县之一,1938年,改隶陕西省第九督察专员公署。
郿县,唐、宋为次畿,金称中县,明称小县,清称中县,民国曾为丙等县。
1949年7月郿县解放,亦称郿县。先后隶属于宝鸡分区、宝鸡专员公署、宝鸡地区,今属宝鸡市辖县之一。
1958年12月1日,根据国务院调整县市规模的通知,撤小县并大县,郿县被撤销建置并入周至县。1961年9月,周郿分县,恢复郿县建置。
1964年9月,依据国务院《汉字简化方案》和上级通知,将“郿”字改为“眉”,从此遂为眉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