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輕度皮膚病患者的禁忌有那些呢
很多皮膚病患者在就診後都會問醫生,是否需要忌口。的確臨床上有許多皮膚病需要飲食調忌。如濕疹、蕁麻疹、異位性皮炎、神經性皮炎、銀屑病、玫瑰糠疹、扁平苔癬、紅皮病、脂溢性皮炎等常見病多發病,其發病與飲食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,皆可因吃刺激性食物或發物而使病情加重,因此對那些有食物過敏因素的患者,在發病期間或疾病痊癒後,應限制或禁食魚、蝦、蟹、羊等腥發之物,雞、鴨、鵝等禽類食物以及蔥、姜、蒜、辣椒、芫荽、酒類等刺激食物或油炸等難以消化的食物。
皮膚病大多數有皮疹。皮疹是發出來的,而有些食物又是發物———含有異種蛋白質。當這種特殊的蛋白質被人體吸收後,便會引起過敏反應,損害皮膚。所以,患皮膚病的人在服葯期間或在治療後相當長一段時間,均應禁食帶有剌激性的食物。否則,即使處於穩定期的皮膚病,也會重新發作。
有些皮膚病,如蕁麻疹、神經性皮炎、瘙癢症、濕疹、脂溢性皮炎、過敏性皮炎、酒糟鼻等,其發病與某些食物有密切的關系。在發病期間或疾病治癒後的一段時間內,應限制或禁食魚、蝦、蟹等海腥發物,以及禽類食品和蔥、蒜、辣椒等刺激性食物。有些皮膚病如疥瘡、體癬、白癜風等,因與飲食無關不需忌口。
但是,某些患者只對一、二種食物過敏,因此,不要對禁忌食物的范圍過大。患者可將吃進食物的種類和時間與症狀發生的時間記錄下來。若在進食後12~24小時發病,就為致敏食物。這樣忌口就有針對性,縮小了忌口的范圍。日常生活中,常見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種皮膚病,也不管自己對什麼食物過敏,凡是所謂的發物,統統忌口。結果造成營養不良,影響了身體健康。即使是皮膚病患者對於禁忌的食物也並非永遠忌口,一般待皮膚病穩定一段時間後,可嘗試吃過敏食物,從小量開始,如無特殊反應,可逐漸增加量和次數。經過反覆多次脫敏,一些人對原來過敏的食物,可以不再發生過敏反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