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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類型濕疹

發布時間: 2024-12-14 18:57:46

『壹』 特殊型濕疹有哪些

(1)傳染性濕疹樣皮炎:此病常繼發於細菌性化膿性皮膚病,如中耳炎、潰瘍、瘺管及褥瘡等。從上述病灶中排出分泌物,而使其周圍皮膚受刺激或致敏所引發的皮膚病。損害以感染病灶為中心向周圍擴展和漫延,表現為腫脹、紅斑、水皰、膿皰、糜爛、滲出及結痂等。病變處可出現同形反應,即皮損與機械性損傷的形狀相一致。自覺瘙癢或輕度痛感。

(2)自體敏感性濕疹:本型濕疹亦稱自體敏感性皮炎。常認為患者對自體內部皮膚組織所產生的物質過敏而引發。這種濕疹在發病之前,身體某處已有一個濕疹病灶或其他皮膚病。皮損呈全身泛發性對稱性濕疹樣變。間以小水皰或丘皰疹為主,也可出現同形反應,即皮損沿抓痕呈線狀排列。此種濕疹往往在上述原發病灶急性發作7~10天後才致病,自覺癢甚。本病症狀可隨原發病灶好轉而改善或消失。

(3)嬰兒濕疹:本病是嬰幼兒期最常見的皮膚病,多為滿月後方發病。慣發於頭面部,其他地方也可被波及。皮疹表現與急性或亞急性濕疹相同,時作時休,容易復發。劇癢難忍,故嬰兒夜間哭鬧、躁動不安。常伴有胃腸道症狀,如腹瀉等。目前,不少學者認為嬰兒濕疹是異位性皮炎之嬰兒型,但對此還有異議,理由為還有部分嬰兒濕疹不是異位性皮炎。故此,提倡還可沿用嬰兒濕疹之病名。

病因較復雜,與內在的過敏體質和外在多種又不易確定的物理因素、化學刺激有關。消化道攝入食物為變應原(如:魚、蝦、牛羊肉、雞蛋等致敏因素),使體內發生I型變態反應。再加上小兒皮膚角質層薄,毛細血管網豐富,以及皮膚含水及氯化物較多,因而容易發生變態反應。機械性摩擦,唾液和溢奶的刺激,護理不當(如過多使用較強的鹼性的肥皂)、過高營養以及腸內異常發酵等也可引起本病。有些嬰兒,尤其新生兒期,由於母體雌激素通過胎盤傳給胎兒,以致新生兒皮脂增多,易致脂溢性濕疹。

有些嬰兒濕疹的病孩有遺傳過敏體質(異位性體質),家族中也有異位性皮炎、魚鱗病、哮喘或過敏性鼻炎等病史。

臨床表現:大多於出生後1~3個月發病,6個月以後逐漸減輕,1.5歲以後大多數患兒可逐漸自愈,病情輕重不一。皮疹多見於頭面部,如額部、雙頰、頭頂部,以後逐漸蔓延至頦、頸、肩、背、臀、四肢,甚至可以泛發全身。

初起時為散發或群集的小紅丘疹或紅斑,逐漸增多,並可見小水皰,黃白色鱗屑及痂皮,可有滲出,糜爛及繼發感染。患兒煩躁不安,夜間哭鬧,影響睡眠。由於濕疹的病變在表皮,愈後不瘤瘢痕。

臨床上按發病過程可分為三期:

①急性期:起病急,皮膚表現為多數群集的小紅丘疹及紅斑,基底水腫,很快出現丘疹及小水皰,皰破後糜爛,有明顯的黃色滲液或覆以黃白色漿液性痂,厚薄不一,外圍可見散在小丘疹,也稱衛星疹,皮膚潮紅及腫脹,少數患兒可繼發感染,發生膿皰或有膿液。

②亞急性:皮疹以小丘疹為主,間有白色鱗屑或殘留少許丘皰疹及糜爛面。

③慢性期:皮膚變粗變厚,極少數可發生苔蘚樣化。

臨床上按皮膚損害可分為三型:

①脂溢型:多見於1~3個月的小嬰兒,其前額、頰部眉間皮膚潮紅,被覆黃色油膩性鱗屑,頭頂部可有較厚的黃漿液痂。以後,下頦、後頸、腋及腹股溝可有擦爛、潮紅及滲出。其母孕期常常有脂溢性皮炎或較嚴重的痤瘡。患兒一般在6個月後添加輔食時可以自愈。

②滲出型:多見於3~6個月肥胖的嬰兒。先出現於頭面部。

除口鼻周圍不易發生外,兩面頰可見對稱性小米粒大小紅色小丘疹,間有小水皰及紅斑,基底浮腫,片狀糜爛滲出,黃漿液性結痂較厚,因抓癢常見出血,有黃棕色軟痂皮。剝去痂皮露出鮮紅色濕爛面,表面易出血。如不及時治療,可向軀干四肢及全身蔓延,還可以繼發感染。

③乾燥型:多見於6個月至1歲小兒,或在急性亞急性期以後,皮膚表現為丘疹、有糠皮樣脫屑及鱗屑結痂,無滲出,常見於面部、軀干及四肢伸側面。往往合並不同程度的營養不良。

以上三種類型可以同時存在,互相轉化和重疊。

組織病理:急性期同接觸性皮炎。慢性期表皮角化過度及角化不全,棘層肥厚,表皮突增寬,真皮乳頭層增厚,淺層血管周圍有淋巴細胞、組織細胞及少許嗜酸性細胞浸潤。

診斷與鑒別診斷:根據發病年齡、皮疹的多形性表現、顯著瘙癢和反復發作不難診斷。

耳後、腹股溝、肛周、頸頦部的急性期濕疹應與擦爛鑒別。後者多發生在肥胖嬰兒,夏季或流涎、腹瀉小兒。不注意局部皮膚清潔者。有時尚需與接觸性皮炎鑒別,此病的皮膚損害與致敏物質接觸部位有明確關系。懷疑有接觸因素時,可用斑貼實驗鑒別。

在尿布區域或肛周、腋下等處發生濕疹時,須與尿布皮炎及念珠菌感染相鑒別。

治療:應詳細問病史,查找誘發因素,予以糾正。此外,應採用全身、局部綜合治療。

(1)全身療法

①飲食調整:避免喂哺過量和可疑過敏的食物和乳製品。餵奶的母親酌情控制易過敏食物。如魚、蝦、蟹、牛羊肉等。

②葯物治療:抗組織胺類葯物:2歲以下宜選氯苯那敏、苯海拉明等第一代抗組織胺類葯,2~6歲可選擇第二代抗組織胺類葯,如仙特敏滴劑、特非那丁顆粒劑,大於6歲可選用仙特敏、開瑞坦及西替利嗪片劑。

③皮質類固醇激素:無論口服還是靜脈注射,都能很快控制症狀,有明顯的抗炎、止癢作用,但停葯後易復發,不能根治,且長期應用後有依賴性和不良反應,故不用或酌情慎用。

④抗生素:僅用於繼發局部或淋巴結感染者。

(2)局部治療:原則上是按照病期分別治療。

①急性期:採用1%~4%硼酸溶液濕敷或外洗,外塗維生素B6軟膏及40%氧化鋅油。

②慢性期:以非激素軟膏糊劑為安全,配合中效皮質激素外用但不宜面積大,封包和長時間用葯,以免吸收後引起全身和局部副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