❶ 生活中常用的外用脫敏葯有哪些
治療皮膚過敏的外用葯可以分為軟膏、霜劑幾種,不同劑型的葯物,作用特點也有所不同。我們要結合自身的症狀實用葯物,今天我就與大家分享常用的外用脫敏葯,僅供大家參考!
常用外用脫敏葯
1、軟膏,典型葯品:地塞米松軟膏、硫磺軟膏、魚石脂軟膏等。成分:軟膏常用凡士林或動物脂肪等做基質,混入不同作用的葯物,配合不同濃度而製成一種細膩、均勻的半固體劑型。特點:軟膏封閉作用強,滲透性好,易於發揮所含葯物的性能,能夠軟化皮膚、保護創面、滋潤及潤滑皮膚,以及為皮膚保溫等。
2、霜劑,也稱乳劑,典型葯品:達克寧霜、皮康霜、膚輕松霜等。成分:油與水經過乳化而形成的一種半固體劑型。特點:對皮膚的滲透性比較好,適用面也比較廣,通透性好,用上去有清涼的感覺;含油質低,比較清潔,容易洗去,不沾污衣服;塗葯後不需要包紮,在身體各部位均可使用。
使用外用脫敏葯 方法
在選擇抗過敏葯物時,首先應對症用葯,如寒冷性蕁麻疹,首選賽庚啶,偏熱性蕁麻疹選用羥喹;急性過敏反應,選用起效快的抗過敏葯物;慢性過敏反應,選用安全性高的抗過敏葯物。用葯時需注意,白天宜選用無鎮靜作用的抗過敏葯物,晚上睡前選用具有鎮靜作用的抗過敏葯物。因病情需要而聯合用葯時,在症狀控制後,不宜立即停用所有葯物,而應逐個逐漸撤葯。
連續服用同一種抗過敏葯物不宜超過一個月,否則會因長期用葯導致葯效下降,產生耐葯。
在服用抗過敏葯物後,症狀未改善或症狀加重時,不宜加大劑量用葯。由於抗過敏葯物本身可能有一定的致敏性,如苯海拉明可致葯疹、強的松可致濕疹型皮炎等,故在服用一種抗過敏葯物無效時,應當換用其他作用機理不同的抗過敏葯物。
根據發病原因選擇外用脫敏葯
1、急性期:炎症表現有紅、腫、丘疹、皮疹、水泡而無外溢者,用粉劑或洗劑為宜,因這類劑型有安撫、冷卻、止癢及蒸發作用,可改善皮膚的血液循環,消除患處的腫脹與炎症,使患者感覺較舒適。急性時不能用糊劑及軟膏劑,因能阻滯水分蒸發,增加局部的溫度,可使皮疹加劇。
2、亞急性期:炎症表現為小片的糜爛,伴有少量滲出,也有為分散的丘疹或出現鱗片和痂皮,一般用糊劑,如無糜爛滲液,可用洗劑、霜劑等,有痂皮時先塗以軟膏,軟化後拭去,再用外用葯物,使葯物易吸收。
3、慢性期:表現為乾燥、增厚、粗糙、苔蘚樣變或角化過度,此期應選用軟膏或霜劑、硬膏等。
根據發病的部位選擇外用脫敏葯
一般有塗擦和貼敷兩種方法,不同的個體和皮膚的部位,對各種外用葯的適應性常有一定的差異,用葯的原則應根據葯物的濃度由低→高,面積由小→大,應視病情病損程度而定,如無3副作用,再逐漸普及全身用葯,不同部位的皮膚滲透速度也有一定的差異。吸收葯物的量,隨葯物在賦形劑中的濃度增加而增加,如甾體類均因濃度增加而滲透作用增強。小兒、婦女、成人面部,口腔附近,股內側等部位,皮膚較柔嫩,都不宜採用刺激性強的葯物,濃度也應低些,如有過敏或刺激現象,應立即停葯或改用葯物治療,一種外用葯久用後,作用往往會減弱,應經常輪換性質相似的葯物,以提高療效。
外用脫敏葯的注意事項
1、用葯期間應禁忌辛辣或腥膻食物,避免搔抓皮膚或熱水洗燙,並暫停用肥皂。
2、服葯期間不得同時飲酒,或服用鎮靜催眠葯及抗抑鬱葯。
3、注意對特殊人群的應用:對過敏症狀以清晨為重者可選用長效的拮抗劑於睡前服用,既可解除症狀,又避免產生其他不良反應。
4、注意給葯時間:如阿司咪唑與食物同服可降低本品的生物利用度,為保證吸收,宜於餐前1~2小時服用。
生活中常用的抗過敏葯物
第一類:抗組胺葯。
抗組胺葯發展到現在主要有兩代。
第一代抗組胺葯如撲爾敏、苯海拉明、異丙嗪,有明顯的鎮靜作用和中樞神經不良反應,最常見的是嗜睡和乏力,反應時間延長等,服用這類葯物後應避免從事開車、操作精密儀器等工作。另外,此類葯物還具有抗膽鹼能作用,可引起口乾、眼乾、視力模糊、便秘、尿瀦留等症狀,還可能誘發青光眼。因此,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、肝腎功能低下者和老年患者應慎用。
第二代抗組胺葯對h1受體選擇性高,副作用很少,幾乎無明顯的中樞鎮靜作用,常用的葯物有阿司咪唑、西替利嗪、氯雷他定、咪唑斯汀、依巴斯汀等。這里重點提一下息斯敏這個葯物。息斯敏1988年在中國上市,由於其嚴重的心臟毒性,會引起致命性心律失常和過敏性休克,尤其是 當與酮康唑、伊曲康唑和紅黴素合用時還會加重上述不良反應,所以在1999年息斯敏在美國、日本及歐洲多個國家相繼停用。但是在中國呢,是於2004年廠家修改了 說明書 ,將息斯敏的適應症由原來的7種改為1種就只有季節性過敏性鼻炎,且每日只服用1片,同時規定12歲以下 兒童 禁止使用,有嚴重肝功能損害或潛在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也應慎用。
第二類:過敏反應介質阻釋劑
此類葯物能穩定致敏細胞膜,阻止組胺等多種過敏反應介質,如5-羥色胺、緩激肽等的釋放。常用葯物是色甘酸鈉、酮替芬等 ,主要用於預防過敏性哮喘,過敏性鼻炎等。主要的不良反應是胃腸道反應。 第三類:其他類葯物
激素類葯物,如氫化可的松、曲安奈德等皮質類固醇類葯物,是強效的抗變態反應和抗炎葯物。僅供外用,主要適用於過敏性皮炎、脂溢性皮炎以及瘙癢症等。但這類葯物不可長期應用。
還有一些調節免疫類 的比如維他命 C 、葡萄糖酸鈣、輔酶 Q10等都都能一定程度的緩解過敏反應的症狀。
以上幾類抗過敏葯連續服用一種時,最好都不要超過一個月。長期服用,會引起抗過敏葯物的耐葯現象,其次,抗過敏葯物都有毒性作用,這些毒性作用發生“積累”,對人體危害較大。所以,服用抗過敏葯物,超過一個月就需要換用其他類型的抗過敏葯物,或者採用必要時用葯的方法,來代替常規的定時服葯。